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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绩溪网/绩溪论坛版主申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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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绩溪网/绩溪论坛版主申请规定

1、版主申请基本条件
1)、自愿、义务、有热情地为论坛会员服务。
2)、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完成自己申请任职的版块事务。
3)、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对待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4)、论坛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论坛管理经验。
5)、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尽可能多与论坛管理团队其他人员交流联系。
6)、得到其他网友和申请版块当前版主的认同。
7)、自愿接受论坛管理层及网友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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