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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县国有企业职工经济犯罪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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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有企业、国资企业的人员高管贪污,构成贪污罪 。
  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的高管贪污,构成职务侵占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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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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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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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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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委第七巡视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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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4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普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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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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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8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删除了我的回复, 敢做不敢当啊?   那就省第七巡视组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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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该当何罪应该是法院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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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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