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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轮电动车临时牌照的问题【二楼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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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8 15:4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网宣办 于 2022-5-10 14:37 编辑

        本人从2022年3月4日“安徽绩溪交管”公众号获悉,今年截止5日31登记免费上牌的非国际电动车(红牌)为“过度期”管理的临时牌照。
       现咨询一下绩溪县交管局,现在满街跑的二轮电动车红牌有效期为几年,有效期如何计算?过了有效期后,此类二轮电动车是否会强制淘汰?市民在过渡期结束后该怎么办呢?
    烦请回复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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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目前,我省正在拟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草案)第十七条之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且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前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临时通行期限为三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置临时通行期限的,临时通行期限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重新计算。不符合国家标准且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前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在通行期限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通行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临时通行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不符合国家标准且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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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8 15:5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一下:上帖文第二行应为“5月31日”,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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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如何处置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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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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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9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根据上面文字的解答,在《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之后满三年,现在车主们拥有的上了“红牌”二轮电动车将一律强制报废吗?今年上红牌的二轮电动车车主三年后,如果要使用二轮电动车,必须重新购买新的符合国标的二轮电动车并重新上牌才能正常上路行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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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0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绩溪交警”解答一下:在临时通行期满后,目前挂“红牌照”的二轮电动车就不能再用了,用户必须购买新车(符合国标)并上牌,才能正常上路行驶。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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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2 20:2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想逛论坛,可是论坛冷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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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年临时牌照到期,难道半新的二轮电瓶车都得报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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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8 18:4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有这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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