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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躺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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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7 15:4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骑二轮电瓶车不戴头盔如何处罚?
        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2019年1月1日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查获的:首次予以警告,并抄写相关交通法规或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再次查获的,一律予以罚款;第三次查获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按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予以罚款并行政拘留。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据相关研究统计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能够将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安全头盔”就可能是“救命头盔”,因为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在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因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这也是我省开展“一盔一带”劝导查纠活动的目的。据统计,我国每年的交通死亡事故中,有接近半数甚至超过一半的人是二三轮车驾乘人员,而驾乘人员当中,则又有六七成的人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而死亡。驾乘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二三轮车驾乘人员高死亡率的最主要原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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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人的网上家园!
发表于 2023-5-1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1、图片中背景可以显示地点是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与印潭路交叉口,时间可以显示是202305171520。
2、带头盔很重要,群众骑电动车要讲安全。
3、照片中现场有2个交警执法人员的警服肩章明显都是带折的,说明在现场的执法人员2人都是辅助人员,ZF权???,执法主体明显。。。执法程序。。。处罚结果也是。。。。,提个建议哈。
4、绩溪是我家,文明县城靠大家!
绩溪人的网上家园!
发表于 2023-5-17 22:3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交警为了大家的安全,也是想尽了各种办法
绩溪人的网上家园!
发表于 2023-5-1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骑行是自己的,因为小命只有一次,不是戴给警察看的,不可忽视哦
绩溪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 发表于 2023-5-19 12:2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畏生命,安全为上。
绩溪人的网上家园!
发表于 2023-5-24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绩溪人的网上家园!
发表于 2023-6-1 07:0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带头盔是为了自身安全
绩溪人的网上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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